近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福州市五城区启用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对通过金融信贷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线上协同办理机制受理办结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原则上只核发加盖电子登记专用章的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该电子证照与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前,银行通过与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系统直连上传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材料,经该中心受理审核办结后,需要到现场自助打印不动产登记证明方能审批放款。启用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后,银行在系统上即可查验、下载、打印不动产登记证明,进一步优化“一趟不用跑”服务,提高贷款审批的效率。
此次在福州市五城区启用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的改革仅针对已与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建立线上协同办理机制的银行通过系统直连提交的申请,对于在服务大厅现场申请的抵押权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仍核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